11月6日,碧桂園在港交所公告稱,境外債務重組計劃已分別獲所需的法定大多數計劃債權人(第一類)及計劃債權人(第二類)批準。公司將于目前訂于2025年12月4日上午十時整(香港時間)進行的聆訊上尋求法院認許該計劃。實施建議重組將取決于多項本公司無法控制的因素,且概不保證建議重組將會成功實施或會于2025年年底前實施。
來 源: 房訊網
編 輯:liuy
11月6日,碧桂園在港交所公告稱,境外債務重組計劃已分別獲所需的法定大多數計劃債權人(第一類)及計劃債權人(第二類)批準。公司將于目前訂于2025年12月4日上午十時整(香港時間)進行的聆訊上尋求法院認許該計劃。實施建議重組將取決于多項本公司無法控制的因素,且概不保證建議重組將會成功實施或會于2025年年底前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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